原來快樂

女兒放學回家,說她想吃熱狗麵包。女兒吃熱狗麵包的方式,是先把麵包皮剝掉,再慢慢品嘗熱狗。每當她這樣做,我總責備她蹧蹋食物。
真是浪費?享受難以金錢計
女兒不能將買來的食物完整地吃完,老被我數落。但她似乎頗能在品味這些食物的過程中,發掘出自己的偏好與擇取的樂趣。
有一次她又如是做,被我處罰時,年紀小小的她,竟然冠冕堂皇地回答我:「整個吃完,就沒辨法感覺到吃的快樂嘛!我是在享受快樂!
我視為「浪費」的行徑,竟然可以為女兒換來精神上的快樂與滿足。從物質的層次來看,花了錢吃不完是一種浪費,卻蘊藏我看不到的,精神和心靈層次的滿足。
想來女兒比我懂得品味人生。她能為自己的人生做主。小小的縱欲和任性,卻帶給她簡單的幸福。「浪費」和「豐富」有時很難拿捏;偶爾的浪費,卻豐富了自己的心靈。

才十五元!可是我絕不妥協,我是那種即使浪費一點小錢都不甘心的人。
外子與我前後回到家,不約而同買 了同一份報紙,我說浪費十五元,他說:「沒關係,才十五元。
我不願罷休,願意為了這十五元跑一趟超商換其他報紙。超商收銀員要核對發票才可讓我兌換。忘了帶發票,折回家裡,匆匆在散放的發票中取了一張,再度來到超商,竟是取錯發票。再度折回家裡,外子說:「算了吧,才十五元。
我說 :「若就此放棄,我前面的來回豈非浪費白忙!
就這樣,我為了免於浪費十五元,一去一回竟花去半個小時,節省了十五元,浪費了時間,耗損了精力,外子在一旁笑我癡愚。
節省,究竟為自己帶來金錢上積累的快樂,還是為自己帶來精神上的自苦?
我對自己一直很吝嗇,不敢花太多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,捨不得搭飛機出國旅遊,不敢縱容自己吃喝玩樂,不敢任意享受,像是小心翼翼地在別人家作客。
很多時候,我看不到精神層次、心靈層次的需求。總認為要喝咖啡,自己在家泡一杯,不必去咖啡店,便可省下很多錢。想電影又覺票價太貴,不如等待下片,不知何年何月,電視一定會重播的……節省為上?
愛自己何必計較
星期六的下午,帶女兒到百貨公司,準備為她選購生日禮物。
她被一個可愛的芭比娃娃吸引,央求我買,我一看價錢並不便宜,便告訴她:「妳的芭比娃娃已經三個了,妳又不常玩,再說價錢太貴了,而且玩具玩膩了就失去新鮮感了,不要買了,換個便宜一點的彩色筆,好嗎?」女兒只好失望地隨我離去。
然而,邊走邊想,女兒生日,應該由她自己選擇要什麼,乖巧的女兒其實也很少向我索求物質的滿足,而我怎麼連一個禮物都吝嗇呢?
於是再折回去,為她買下這個的芭比娃娃。她說娃娃代表媽媽對她的愛,看著她滿足向我答謝的笑容,我也有一種暖呼呼、甜滋滋的快樂。
賺錢的目的,簡單說,就是要改變我們的生活,如果必須花錢才能讓對方心靈豐富,那麼我們也應該很樂意地拿出這些錢來豐富別人的心靈。
簡樸也好,奢華也好,無論是怎樣的生活方式,終歸只是生活方式,最重要的,不正是那生活其間的人。
其實我們都想愛自己的,但又為什麼經常愛得不好或不對呢?生命,你要把它布置成一座花園,還是囚牢?
這些年來,我為了讓自己活得更有成就感而分秒必爭,捨不得虛擲任何寶貴時光,不願意讓生命留下任何空白,生怕延誤任何稍縱即逝的時機,難道那就表示我已經成功地掌握了自己的生命了?為了生活得更有保障,我天天戰戰兢兢,結果卻失落了生活的趣味。
愛自己,原來比什麼都需要加以學習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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